姚明是中国男篮历史上最具影响力的球员之一,他在NBA的8个赛季里,不仅消除了东西方篮球文化的隔阂,其收入水平也一直保持在联盟的中等偏上位置,是当时国际球员收入的一个参考标准。从最初的合同到顶薪续签,他的收入变化既反映了个人能力的逐步增强,也证明了NBA对中国市场以及海外球员价值的肯定。
2002年,姚明作为NBA历史上首位外籍状元,加入了休斯顿火箭队,并签订了一份为期四年的“新秀状元协议”。依据当时的NBA薪酬制度,这份协议的总金额达到1804万美元,具体到每个赛季分别是:2002-03赛季获得385万美元,2003-04赛季拿到415万美元,2004-05赛季获得444万美元,2005-06赛季则拿到560万美元。这份新秀合同的薪水,已经远远高于当年其他国际球员的待遇,仅排在同批的勒布朗·詹姆斯之后,他是4年1879万美元,在联盟所有新秀里位列第二,这充分表明了火箭队对这位中国中锋寄予的厚望。

姚明凭借前四个赛季的优异战绩,赢得了火箭队的重视,在2005年夏天得到了球队提供的顶薪合同,这份合同为期五年,总金额高达7600万美元,是当时NBA针对服务满四年球员的最高薪酬水平,占到了球队工资帽的四分之一,他的表现包括新秀赛季入选全明星阵容,连续三年场均得分超过20个,篮板超过10个,逐渐成长为火箭队的绝对领袖这份协议自2006-07赛季开始执行,年薪金额逐年增加,2010-11赛季(该赛季因伤仅出场五次)时已增至1769万美元。凭借这份高额报酬,姚明迅速跻身联盟中薪酬最高的中锋行列,与沙奎尔·奥尼尔、德怀特·霍华德等顶级内线竞技,同时他也是2006至2011年期间收入最高的海外球员。


根据收入排序,姚明在NBA职业生涯末期一直处于联盟前二十的行列,2008-09赛季(他表现最出色的那个赛季)球迷网,他的年薪是1507万美元,在联盟中排第十八位,在所有中锋里排第四位,2010-11赛季他的年薪是1769万美元,在联盟中排第十六位,在所有中锋里排第三位。应该特别指出的是,这份收入不包括商业代言,仅计算薪水部分,姚明在NBA的八年总收入就达到九千四百零四万美元,如果再加上球鞋和广告等商业收入,他肯定是当时全球收入最高的篮球运动员之一。

姚明的收入状况不仅反映了他的个人成就,更具有历史价值:它冲破了NBA对“非美国本土顶尖球员”的薪酬限制,为后来的易建联、周琦等中国球员进入NBA设定了薪资标杆;此外,休斯顿火箭队借助姚明的“薪酬投入”获得了丰厚的中国市场收益,球队的关注度、球衣销售、商业合作都显著提升,构成了“球员成就与球队发展”的互利格局。即使因为身体问题迫使运动生涯中断,姚明在NBA的收入变化过程,也早已成为国内篮球选手在海外舞台体现身价的重要参照。
